| 淮南安监部门干部与瓦斯爆炸煤矿矿长勾结 放任非法开采致国家损失1.4亿余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2-12 22:15:12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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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9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而这一民营煤矿,曾受到安监部门多名官员的庇护。 记者近日从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对煤矿非法开采行为不予监管的原谢家集区安监局局长柏发新、总工程师余启林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由该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侦查查明,2006年9月14日淮南市国土局(淮国土﹝2006﹞278号文)同意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扩大资源范围增加C组煤层开采上限-250M,下限-370M。但东方煤矿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于2010年非法越层越界对上限-423M,下限-533M的煤层区域进行开采。 4年后的8月19日凌晨,东方煤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27名矿工不幸遇难。就在事故发生前3个月,原任淮南市谢家集区安监局局长的柏发新、总工程师余启林等3名干部因涉嫌受贿犯罪,已经被谢家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东方煤矿矿长于清泉是行贿人之一。据其称,为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得到关照,于2012年至2013年以逢年过节的名义,共送给柏发新4万元。余启林是总工程师,经常来检查安全工作,为了和余启林处好关系,2011年至2014年春节、中秋节期间,分七次共送给余3.1万元。 2012年,煤矿井下非法生产被查,为躲避处罚,于清泉还送给余启林5000元。同年,全市小煤矿因防汛停产,为抢先通过检查,恢复生产,他又送给余启林2000元。 记者了解到,有12名矿长、1名井长给柏发新送贿赂款共约28万元,余启林则先后收受15名矿长17.5万元。两人因犯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5年。 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对《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研究,国家煤矿安监局作出批复,共处理事故责任人4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人。 事故还牵出柏发新和余启林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今年年初,谢家集区检察院对两人重新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经查,柏发新、余启林本应对东方煤矿越层越界的非法开采行为进行监管,但分别在收受东方煤矿矿长于清泉的4万元和3.8万元现金后,放弃监管职责,致使国家资源(煤炭)被盗挖30余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4亿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柏发新、余启林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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