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金时代销售分公司加大力度清欠陈年货款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2-15 16:09:17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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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2月15日,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下发陈欠货款清收管理办法,加大陈欠货款清收力度,盘活沉淀资金,防止坏账损失。
陈欠货款的清收范围:湘煤集团成立以前的陈欠货款:2006年12月底以前的陈欠账款,包括原三矿务局运销处账面所欠货款;湘煤集团成立以后的陈欠货款:2007年1月1日以来的陈欠账款,包括股份煤炭销售分公司、原三矿区销售子公司账面所欠货款。 陈欠货款清收办公室应力争到2015年一季度末时陈欠货款总体下降20%以上,其中,属于湘煤集团成立以前的陈欠货款下降比例不得低于10%,以后每年陈欠货款总额逐年下降;属于湘煤集团成立以后的陈欠货款下降比例不得低于40%,2015年底清收到位。 对收回2006年12月底以前的陈欠货款,可根据实际回收情况及难易程度参照以下标准列支经费:回收陈欠货款100%的,按不高于回收货款总额的50%计算经费;回收陈欠货款在80%(含)-100%之间的,按不高于回收货款总额的40%计算经费;回收陈欠货款在60%(含)-80%之间的,按不高于回收货款总额的30%计算经费;回收陈欠货款在40%(含)-60%之间的,按不高于回收货款总额的20%计算经费;回收陈欠货款小于40%的,按不高于回收货款总额的10%计算经费。 陈欠货款清收办公室分别与各催款责任人签订催款协议,并以催款协议规定的时间为基准,回收陈欠货款时间每增减1个月,列支奖励经费比例相应减增0.5个百分点;在岗销售人员为清欠发生的差旅费、业务费等相关费用,与清欠货款指标挂钩,按实际回收比例报销费用。对外聘专职陈欠货款清收人员实行包干制,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在经费中列支,不再另外报销任何费用。 据了解: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的陈年货款总额为433.86万元。其中:2006年12月底以前为248.33万元,2007年1月1日以后为18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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