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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煤集团:积极开展老工伤人员移交工作

煤炭资讯网 2015-3-10 10:36:18    经验交流
     【本网讯】3月8日,湘煤集团下发“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移交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将本单位符合要求的老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费人员一次性移交给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签订《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服务协议》,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相关待遇。

      老工伤人员移交范围为:在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管理以前,已确认为工伤或者因工患职业病,目前仍由企业支付工伤待遇的在职工伤人员和退休工伤人员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享受抚恤费人员。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老工伤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审核有关原始资料,填报《湖南省省本级老工伤人员情况公示表》和《湖南省省本级老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公示表》; 报集团及股份公司进行初审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档案和资料的审核;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公示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表;退休审批表;伤残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伤的有关材料。
 
      湘煤集团及黑金时代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老工伤人员移交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


本网特约记者:尹志明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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