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盘江山脚树矿对管理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3-19 12:35:41 局矿快报 | ||
|
【本网讯】近日,贵州盘江山脚树矿为提高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自觉性,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对全矿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考核标准为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的内容。末位淘汰考核工作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淘汰2名,下半年淘汰3名。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直接管理人员和党政正职直接作为末位淘汰人员;发生重伤事故的地面单位党政正职与直接管理人员,井下单位直接分管人员,作为末位淘汰人员;违反廉政纪律或触犯法律的管理者本人,作为末位淘汰人员;违反环保规定造成重大后果的管理者本人,作为末位淘汰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管理者本人,作为末位淘汰人员;工作1年内连续三次被全矿通报批评的单位,分管领导直接列为末位淘汰人员;分管工作不到位,致使工作被动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或工作总是处于末位、或因此影响矿荣誉及上级评估检查的,或单位出现严重越级集体上访的,所分管工作在公司和矿两级考核中处于挂末位置的,直接列为末位淘汰人员;支部考核连续两次末位的或规范化党支部复查摘牌支部书记,作为末位淘汰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含)处分的,作为末位淘汰人员;年度考评积分靠后的在淘汰比例内的管理人员,作为末位淘汰人员。矿要求考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不能出现借考核之机谋私利、泄私愤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现象,否则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