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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五建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考试活动

煤炭资讯网 2015-3-21 13:33:54    矿建勘探
     【本网讯】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近期,中煤五建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考试活动。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领导小组。
     该公司要求,一季度为全员集中学习阶段。一季度,公司管理总部及各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安全生产法》及条文释义。同时通过公司“网络学院”平台观看、研读《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辅导讲座(上、中、下)》。各单位及项目部要充分利用安全培训、安全讲座、知识竞赛和班前会等形式,集中进行培训学习。在宣贯学习过程中,要注重比较原《安全生产法》与《安全生产法》修订内容存在的差异,确保学习取得实效。要对照《安全生产法》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配套下发的规章办法和本单位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流程。
 
     二季度,为学习巩固、宣讲辅导,单位自查自考和公司抽查抽考阶段。一是逐级开展宣讲辅导。采取聘请专家、指定专人的方式,逐级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讲辅导工作。各级负责人、特别是分管安全、培训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宣讲,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公司将组织宣讲组,深入各单位机关进行《安全生产法》宣讲辅导;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宣讲小组,逐个项目进行巡回宣讲,在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安全生产法》的热潮。各单位须将《安全生产法》宣讲方案、成员、教材报公司党委工作部、安全监察局备案。二是建立达标考核机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对项目部、项目部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职工,层层考核,逐级负责。单位考核须由处级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并阅卷建档。对于考试不及格、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立即进行停班培训,复培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将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及安全巡查活动,采取随机问答及书面答卷的方式,对各单位机关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抽查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责成有关单位对其进行离岗培训,予以补考并问责。
 
     为使该项活动取得实效,该公司要求,一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保证各级人员学习效果。
 
     二要完善机制,加强考核。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学习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具体的奖惩激励措施,对规定期限内考试不及格者,采取重新培训、易岗、待岗等措施,使《安全生产法》在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严格践行,激发各级人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三要强力推进,营造氛围。要在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竞赛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主动学法、用心学法的良好风尚,强力提升各级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推动此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各单位在集中学习时,做好计划、考勤、留档、摄影、摄像工作,充分借助公司及各单位内部网站、报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本网通讯员:胡贵花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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