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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达竹公司出台重大隐患治理办法

煤炭资讯网 2015-3-9 10:49:10    安全专题
      【本网讯】川煤达竹公司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审查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精神,近日出台了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管理办法,为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煤矿安全事故,建立起了“新规矩”。

      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对全公司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解决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人、财、物,对排查工作不力的人员和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定时组织本单位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组织研究治理方案,制定治理措施,安排专人及时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特别规定:一是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必须停止生产,只有隐患治理结束,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二是对重大隐患治理需一定时间,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列出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期限,限期整改;三是对本单位无法独自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必须说明原因,提出治理建议,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部门提出隐患治理报告,公司确定治理方案后,立即组织人员按确定方案,组织施工;四是各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必须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负责,治理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现场跟班指导,督促隐患治理工作,直至隐患治理结束。
 
      同时建立了重大隐患的责任追究办法。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查揭的重大隐患,主要负责人必须尊重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按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在生产经营单位查揭的重大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组织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责任单位,同时指导督促隐患整改和验收。


本网特约记者:何建民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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