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五条新规” 规范公文管理

煤炭资讯网 2015-4-11 16:42:04    通讯特写
     【本网讯】为进一步强化公文办文程序,严格标准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4月1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出台公文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文办理要求。

      精简公文数量。按照发文要求,发文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尽可能减少行文,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一般性或常规性工作安排以及检查考核等通知事项,不以正式公文下发,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非行文方式进行安排。
 
      注重公文质量。按行文要求,公文注重实效,有针对性提出的意见和措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杜绝“长篇大论”、照抄照搬、没有实质性的行文内容。
 
     严格程序发文。按照规定,公文处理严格遵守发文程序,按照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办理发文,不得越过任何一项办文流程。
 
     规范发文要求。在使用协同办公系统起草公文时,除会议纪要使用“底稿2”外,其它文种一律在“底稿1”中选择发文机关作为底稿标题,起草人需填写主送、抄送、分送、审稿人、核稿人、份数等相关内容,拟稿人和部门负责人对公文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切实做好公文的编号、校对、用印、分发、时限要求等,按规定报送签审及下发。
 
     严格收文管理。公文接收实行“单一进口”制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公文及时送达,提出拟办意见,送达批阅和转交办理,不得延误和推诿办理。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超过办结时限的,严格追责处罚。公文办结后,及时归档处理。


本网特约记者:程方强      编 辑:肖平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