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盘南煤炭公司对安全责任缺失干部不予提拔任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4-18 23:07:35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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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连续出台了《2015年党委工作安排》、《公司党委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盘南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任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生产中对安全责任缺失的管理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坚决不予提拔任用。
公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敬业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忧患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自觉遵守入井带班各项规定,保证下井、下基层时间,提高下井、下现场工作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规定的入井跟班及带班下井和下基层、下现场任务,加强对井下重点环节、特殊时段作业的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安检等部门要加强检查与考核,针对性地对入井跟班和带班下井、地面走动式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管理干部要严肃问责处理。 继续执行安全绩效考核激励政策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坚持安全绩效与单位奖罚、干部业绩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以考核促管理、促提升、促转变、促落实。实行重大隐患超前问责制,严肃事故和重复隐患、应整改而未整改的隐患、不安全行为追究,出现涉险行为及发生事故的,一律从严追究。严格执行事故和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对迟报、瞒报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和问责。 公司强调,安全生产是各级管理干部第一位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衡量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的重要尺度。抓好安全工作,体现的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智慧,要强化“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转作风就转岗,不出效益就出列”的安全履职意识。在安全生产上,各级干部一定要落实责任、带头履职、珍惜岗位、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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