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范春旭)今日凌晨3时许,新京报记者拨通“广州区伯”区少坤的电话,区少坤表示,广州警方已经将他和冼耀均从长沙市拘留所接走,正在回广州的路上。区少坤电话中情绪激动,他表示,警方的车队是2日凌晨大约1点半时离开长沙市拘留所的。他还说, 一个男人,当他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 区不承认嫖娼。他说在床上,有发生亲吻,但没有发生性行为,没有金钱交易。 女孩是朋友的朋友安排陪着唱歌的,后来到房间陪聊天,朋友的朋友是一名陈姓老板,劝了很多次,让女孩陪他,他说认为这是一个圈套。(原标题:“区伯”凌晨被广州警方接走 否认自己嫖娼)
从一开始,有那么多的律师参与行动、有那么多的网民在网上讨论,他们几乎都猜测区伯是受冤枉的,为什么?就是因为区伯是一位公益人士,他参与了公车私用的曝光,因此他招来栽脏陷害并不奇怪,因为在中国象这种事有很多,甚至已形成了一种习惯,即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这是法治的虚伪、法治的悲哀、法治的任性。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也无论是检察还是公安均无次数地发表过保护各类举报人的各种通知或者规定,有的甚至还列出了奖励的标准,但看看本案,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洽洽是公权力机关,贼喊捉贼,说一套做一套,这正是法治虚伪的表现。
所谓的法治,除了要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力之外,还要保障律师及嫌疑人家属(如探视等)的合法权力,但在本案中将嫌疑人不停地从审讯室至拘留所之间不停地拉(让其无法睡觉)及不让律师会见等老一套的做法还在继承和发扬,这是法治进程的悲哀,它使人看到法治的精神被拘禁在文件里...
嫖娼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就算区伯真的嫖了娼,这类案件也是不宜公开的,不管是谁如果将区伯“嫖娼”事件发到了网上,这已不是任性可以解释的,因为它已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与隐私权,已触犯法律,如果体制内的人员参与其中,那更是一种执法犯法。有帖文称,将区伯“嫖娼”事件发到了网上的是一位公安系统的文员,如果情况属实,那后果就相当严重。
最近王岐山发表了“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的讲话还参观了中国民心工程的代表作--红旗渠,足见上层对于民心工程的重视,但从本案可以看出,重塑民心的第一步应当是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如果群众有了冤情却要到M国之音及其他的境外媒体去诉说,那么这个国家的公信力是无从谈起的,这是中国媒体特别是一些党政媒体需要转变观念的地方(笼络民心党政媒体是责无旁代的),在本案中,本人发现在两个党政媒体的论坛中被删了帖(题:别让律师再下跪),感到很吃惊,因为这两个论坛以前几乎是不删贴的 。论坛尚如此,何况媒体?
| 来源:海堤梦言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
编 辑:徐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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