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公司股东失联后股权突遭变更 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职务侵占 | |||
煤炭资讯网 | 2015-4-8 7:51:14 天下事 | ||
江苏沭阳一家电梯生产企业,在2013年10月份在公司持有50%股份的王敏(注:化名)自2011年10月一直失踪无法联络的状态下,其公司法人代表宋海涛通过虚假巨额认缴增资方式将王敏名下公司股权稀释到5%的比例,并伪造股东王敏签名,顺利的完成公司95%股权控股。 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涉嫌职务侵占,正接受警方调查。 王敏与该公司法人代表宋海涛,于2010年共同出资成立了这家江苏方正电梯生产企业。 公司成立一年后,王敏与宋海涛在公司管理上产生了冲突,随后,股东王敏在2011年10月22日晚在见宋海涛后“失踪”。 随着失联时间的增长,王敏亲属向江苏沭阳法院申请了王敏财产监管权,并得到法院支持确认。 亲属在向江苏沭阳工商局查询王敏所投资公司的情况时,发现,王敏名下50%公司股权在王敏失踪两年后,被法人代表宋海涛通过虚增认缴股本金,伪造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王敏签名的方式,在2013年10月将股东王敏股权稀释到5%小股东位置。 而这样做,仅仅是为了隐瞒失联股东王敏的状态,并满足银行对于贷款监管的要求。 江苏银行公司贷款业务部的贷款监管规定中,对于公司贷款项目中小股东可以不必到银行面签贷款的规定,给了公司法人代表宋海涛不惜违法伪造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股东王敏签名的方式来骗取银行的贷款。 起先,在2013年9月公司法人代表宋海涛通过伪造公司股东会决议文件,伪造股东王敏签名的方式,将其公司资产质押给了江苏银行,并从其江苏银行拿走1500万贷款,却并未出现在公司账户上。 在王敏法定财产处置权人第一次向江苏沭阳警方报案宋海涛职务侵占后,江苏沭阳警方针对涉事企业制作的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公司财务审计鉴定报告书上,却无法显示这笔高达1500万元的公司资产质押银行贷款去向。 而在这份截止审计日期到2014年4月的会计审计报告书中,注册会计师更是罗列众多条款,涉及金额高达1900多万的资金被隐藏了起来。 注册会计师无法发表专业意见。 “ 对于公司法人代表宋海涛,伪造股东会决议文件和伪造股东王敏签名变更王敏股权的事实,已经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职务侵占罪”。王敏合法财产处置权人委托律师说。 对此,江苏沭阳警方却在第一次接受报案后,给予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江苏沭阳警方认为,法人代表宋海涛伪造股东会决议和股东王敏签名侵占王敏股权的行为,并不构成触犯刑法第二百七一条的构成要件 随后,拥有法定王敏财产处置权的亲属,在2015年3月再次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立案侦查宋海涛侵占股东王敏股权的违法侵占行为。 目前,江苏沭阳警方已受理其报警,并展开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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