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煤监局李建民: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硬业绩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5-13 17:40:1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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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硬业绩 努力促进湖南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李建民二季度工作视频会议讲话提纲
2015年4月10日
同志们:
一季度,全局上下按照年度工作会议和工作要点确定的思路和措施,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实施“1+4”工作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推出,严格监察执法,严把许可准入,严肃事故查处,有力推进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截止目前,全省煤矿已连续22个月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一季度,共发生事故6起、死亡11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起、死亡人数减少10人,分别下降62.5%和47.6%,为实现全年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郴州、衡阳分局辖区煤矿实现“零死亡”。 杨栋梁局长在“3·30”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上指出:全国煤矿已经连续24个月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最长安全时段来之不易,不是撞大运、靠侥幸,是辛勤有效地工作干出来的。这些成效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的结果;是广大煤矿企业,特别是矿长队伍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结果;是广大煤矿工人遵章守纪、无私奉献的结果。 杨栋梁局长要求:煤矿安全依然是重中之重,越是风平浪静,越要如履薄冰。必须要求一天比一天严、工作一环扣一环,实现“四最”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煤矿要把实现“零死亡”作为最崇高的理念。人的生命最宝贵,必须摆正生产与安全的关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守生命红线,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矿长要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神圣的职责。要把矿工当兄弟、当亲人,视矿工生命如同自己的生命,带着深厚的感情,带着强烈的责任,始终与矿工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矿工要做生命的主人,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强烈的意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时时、处处、事事绷紧安全弦,遵章守纪,敢于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同做生命的主人,共保生命安全。产煤地区各级领导要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硬业绩。煤矿只要出事故,就是问题和差距。每减少一个人的死亡都是硬成效,不死人是最硬的业绩、最大的成绩,要依法办矿、从严治矿,推动更多的煤矿实现“零死亡”。 当前,湖南煤矿安全状况总体平稳,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年度工作会上我们作了全面的分析,总结起来就是四个仍然:煤矿“安全第一”的理念尚未真正树立,依法办矿的意识仍然不高;煤矿正规开采、机械化、标准化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差距还很大,安全基础条件仍然薄弱;受市场因素影响,部分煤矿不愿投入、不敢投入,甚至偷偷摸摸违法组织生产,打非治违压力仍然很大;推进更多的小煤矿关闭退出和保留煤矿尽快整改达标、升级改造,工作的任务仍然艰巨。这四个仍然,是当前湖南煤矿安全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我们必须按照杨栋梁局长的指示要求:既要以史为鉴,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又要总结经验,深刻把握规律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面,我就进一步落实好总局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做好二季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总局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新要求 1.认真宣传贯彻“七措并举、四轮驱动”。七措并举:就是国办发〔2013〕99号文明确的七条攻坚举措: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四轮驱动:就是煤矿安全“双七条”要刚执行,警示教育要扭住不放,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要制度化,打好50个重点县攻坚收官战。七措并举、四轮驱动要动力丰沛,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小矿、突出矿井、高瓦斯矿尽早退出市场。 2.督促煤矿企业“五落实、五到位”。3月份,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一是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二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三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是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五是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六是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我们要通过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3.监察工作突出“四强化”。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督促煤矿在“四强化”上出实招、见实效。强化下井带班,矿长要扑下身子、以矿为家,做到下井带班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停产撤人,只要安全没把握,就要停产撤人,保证不发生群死群伤。强化瓦斯监测,加强监督检查,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煤矿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对典型较大事故提级调查。 树立“零死亡”理念,采取““七措并举、四轮驱动”,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和“四强化”是总局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全局上下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抓好自身贯彻落实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把煤矿企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和煤矿企业入脑入心、执行到位。 二、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我局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省监管煤矿的隐患排查和对地市的督促指导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决定将行动延续到6月底,下一步,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 1.排查的重点要从省监管煤矿向地方、乡镇煤矿转变。我们这次由局领导带队,对22个省监管煤矿开展了2轮系统的隐患排查,可以说查的很深、很透、很全面、很有效果。下阶段,省局要把对地市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督导工作作为重点。分局要积极借鉴这种模式,在对省监管煤矿复查的同时,加大对乡镇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的监察力度,督促地市隐患排查治理小组,配齐配强专业力量,该聘请专家的要聘请专家,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见实效。 2.要从简单的情况通报向“执法沟通”转变。执法沟通是我们在这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必须坚持下去。以后每次监察执法,在通报情况时,针对每一条安全隐患,既要分析其危害,又要指出其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程条文,还要对改什么、如何改、多久能改完提供技术服务,与煤矿企业共同研究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防患于未然。 3.要从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向构建长效机制转变。要通过本次集中行动,督促煤矿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内部各层级责任、排查频次、台账建立、隐患认定、治理程序、重大隐患自查上报、向从业人员通报等内容,不断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各分局要健全完善重大隐患登记备案、挂牌督办、整改核查、举报奖励等制度。 三、全面开展预防性技术基础监察 预防性技术基础监察是搞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执法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和组成部分,是提高执法针对性的有力举措。监察处在白沙试点的基础上,4月初又在桑植县和资兴市进行了《办法》试用,效果很好。二季度要在省局完善《办法》的基础上各分局全面铺开,下一步重点把握这么几点。 1.准备工作要充分。安全监察处要根据试用情况,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对全局预防性技术基础监察进行规范。开展预防性监察前要制定详细预案,预先熟悉煤矿基本情况、上次执法情况等内容,详细列出企业需提供的图纸资料清单和要填的表格。 2.监察重点要突出。通过听取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图纸,详细了解矿井存在的“静态”安全隐患,做到四个“弄明白”。一是“弄明白”生产系统存在的“硬件”隐患;二是“弄明白”技术基础图纸资料、设计、规程、措施存在的“软件”隐患;三是“弄明白”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机构、人员、培训等“基础”隐患;四是通过分析采掘部署,“弄明白”采掘前方可能存在的“隐蔽”隐患。 3.预防效果要明显。要通过预防性技术监察,摸清矿井生产状况、各大系统、采掘部署、灾害程度、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该下文书的下文书,该处罚的要处罚。同时,对辖区煤矿进行分类排队,确定重点监察矿井名单和监察的时间段,有针对性开展监察执法,从而达到有效防范大事故的目的。 四、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达标升级工作 当前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981处煤矿已关闭退出429处,3月份,省政府组织4个组开展了验收核查。我们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和保留煤矿整改达标、升级改造。 1.进一步引导多关快关。省政府的要求是今年还要关闭50处以上煤矿,我们要进一步充分利用谈心对话、监察执法、监督检查等活动,宣传煤矿安全形势、煤炭市场形势、国家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和关闭推出奖补政策,10月底关好的,国家、省有奖补,引导更多的拿不定主意的落后小煤矿主动关闭退出。 2.认真参与规划审查。当前各市地正陆续上报保留矿井规划,省局和各监察分局在参与保留矿井规划审查时,要配齐配强各专业人员,严格进行把关,对不符合省政府保留矿井规定要求的,要敢于坚持原则,提出意见,尽量不要保留限期退出矿井。 3.严把行政许可关。对升级改造煤矿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时,要明确技改每年甚至是每季度的工程量,监察时要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技改区域和非技改区域分不开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整改达标矿井申请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严格现场审查,特别是对突出煤矿更要从严把关,绝不能降低标准,没有实现正规开采的、建设矿井没有实现机械化开采的,坚决不予通过许可。 五、扎实开展好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是“1+4”工作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局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措施,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具体实践,更是改进煤矿安全监察方式的有益探索。国家局3月份下发了文件通知,正式启动了新一轮“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明确了活动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协调。 1.尽快拿出方案。省局已出台了《谈心对话制度》,这是谈心对话长效机制的开端。下阶段,执法监督处要会同省煤炭管理局,尽快拿出全省的2015年谈心对话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任务安排,把全省所有保留煤矿落实到人,确保全覆盖。分局要按照省局的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谈心对话工作方案。 2.明确规定动作。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谈心对话提纲,每次谈心对话必须完成“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保证每个矿长有充分沟通和交流的时间和机会、有安全生产政策宣传和形势分析、有谈心对话的双方签字”4个规定动作。特别是要把“零死亡”理念和“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讲深讲透。 3.统筹协调推进。做好总局负责的第二批50个重点县矿长谈心对话沟通协调工作,总局已通知石门县谈心对话活动由老部长张宝明负责。同时要为地方各级政府负责人开展谈心对话活动提供专业服务,及时调度谈心对话进展情况,每月进行汇总上报。 六、抓好防治水、一通三防和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 1.雨季防治水专项监察。当前,雨季已经来临,为此,我们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并且要求各分局将这个通知文件转发给所有煤矿企业。二季度省局要组织各分局开展一次防治水专项监察,严格监察煤矿企业是否将通知要求落实到位。要督促煤矿严格开展雨季“三防”工作,完善通讯联络系统,落实《10项安全生产险情煤矿必须停产撤人规定》。 2.“一通三防”专项监察。从这次预防性技术基础监察的情况看,煤矿在通风管理、瓦斯防治方面普遍存在问题,执法监督处要切实组织开展好“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突出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按规定开展通风阻力测定,推进煤矿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 3.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国家煤监局部署在4-6月份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煤矿)专项监察,重点检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以及水害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处要牵头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监察,检查中发现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或者项目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从严处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移送地方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隐患要督促地方政府挂牌督办。 七、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 1.规范矿井监察。根据湖南煤矿现状,把矿井分为三种类型进行监察。第一类生产和建设矿井。即“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或安全设施设计已批复的正在生产和建设矿井,按正常计划监察;虽许可有效但自己停产停建矿井,纳入监察计划,也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下达恢复生产和建设必须告知煤监机构的现场处理决定书。第二类确定保留但还没有许可的矿井。即已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上报安全设施设计未颁证和批复矿井,纳入现场核查矿井监察,也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不允许生产和改造的现场处理决定书。第三类确定保留但没有任何手续的矿井,即没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上报安全设施设计的矿井,原则上不进行监察。 2.加大处罚力度。据统计中心统计,一季度全局罚款总数和监察罚款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0.3%和30.9%。是不是今年煤矿的安全基础提升了很多?还是煤矿不存在需处罚的问题和隐患,大家心里比我明白,所以二季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监察执法的处罚力度。 3.完善执法监督。纪检监察室要尽快出台《行政执法周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执法监督试行办法》。要针对监察计划制定执法监督计划,真正做到前有执法、后有监督。要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 同志们,做好二季度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在国家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煤矿“零死亡”理念,把追求“零死亡”作为最硬业绩,进一步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振奋精神、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努力促进湖南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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