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文斌:六一节,那些被父母卖掉的孩子还好吗?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5-31 12:08:2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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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三度怀孕,家里却看不到一个孩子。今年3月份,在徐州贾汪区徐台村,民警走访时听村民讲述了村里一户人家发生的怪事。民警随后调查中,揭开了一个惊人事实。该户村民刘某夫妇,居然连续3年卖掉了他们的3个亲生骨肉。昨日,记者从贾汪警方了解到,刘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5月30日《扬子晚报》) 生了三个孩子,竟然一个都不留,全都“卖”掉,如此父母令人痛心,可给出的理由竟然是“养不起”,且不说,住着二层楼,却说“养不起”,有虚假的嫌疑,退一步说,即便是“养不起”,也不是卖儿女的理由。 孩子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却被亲生父母当作商品一样卖来卖去,这是何等的悲哀,可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亲子亲卖”绝不是个别,拐卖儿童犯罪案中超过一半是“亲子亲卖”。 虎毒不食子,而“养不起”绝不是“亲子亲卖”的挡箭牌,诚然,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些家庭经济极度困难,但却应该寻求政府帮忙,而是不是将亲生孩子卖掉。其实,“亲生亲卖”的原因,一方面是“利润”高。刘某称,3个孩子总共卖了11万元,第一个孩子卖了3万5千元,第二个卖了4万5千元,第三个卖了3万元。对刘某来说,卖孩子是一本万利的生意,付出少而获利高,另一方面则是惩罚力度轻。根据中国《刑法》,拐卖儿童罪量刑方面,没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拐卖数量又达不到三人,最高刑期就只有10年。法律惩罚轻,如何震慑那些“亲生亲卖”的父母呢? 在六一儿童节期间,看到“亲生亲卖”,尤其令人痛心。别的孩子在快乐地过节日,可这些孩子却被自己的亲生父母给“卖”掉了。而卖儿女竟然成为一桩生意,儿女成为父母牟利的工具,这无论是不能接受的。 “亲子亲卖”是泯灭人性的父母的恶毒行为,也是人间悲剧。唯有加大惩罚力度,铲除“买卖孩子”的市场,才能杜绝那些靠卖孩子“发家致富”的恶毒父母的念想。当然,也需要当地织成周密的监督之网,从刘某身上,我们也不难发现监管的漏洞,都卖到第三个才发现,这实在是太迟钝了。(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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