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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致小姐坠亡,警方没责任吗?

煤炭资讯网 2015-6-11 22:53:26    一事一议
 


深圳宝安警方昨天下午发布通报称,6月7日凌晨1时许,在沙井壆岗社区一出租房,发现一对可疑人员在进行卖淫嫖娼,巡防队员及民警走到四楼一出租屋门外时,一名男子连某(24岁,广东人)从房间出来并逃跑,于是上前拦截该男子。房间内一名女子(47岁,四川人)见状立即反锁房门从4楼阳台爬至3楼不慎坠下楼,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审讯,连某对卖淫嫖娼行为供认不讳。警方表示,目前仍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这位女子的丈夫说,妻子卖淫始于2013年,此前她在一家五金厂上班,因在操作机器时,右手被机器轧中,四根手指被截去,自此他基本失去劳动能力。也是在那之后开始接客。其老乡证实了这一说法,称她家中经济压力较大,她在四川老家的老房子被暴雨冲垮,迄今没有完全修复,家中有两女一男三个孩子。

自身残疾,家庭困难,无奈卖淫却丧了卿卿性命。卖淫虽然为人所不齿,但看了这则报道,我相信但凡有良知的人都会这位卖淫女唏嘘不已。谁吃饱了喝足了去卖淫呢?虽然没有统计,但我坚信中国的卖淫女绝大多数都有一本血泪史。我觉得,我们社会不能一味指责和耻笑她们。但我没有想到的是,面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的突然消失,在深圳宝安警方通报中,我们居然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同情和愧疚!

众所周知,卖淫有伤风化且涉嫌违法,但毕竟和图财害命的违法犯罪还是有天壤之别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警方有扫黄的职责,然而,人命关天。法律并未规定警方扫黄可以不讲方式,可以致人死亡,可以扫出人命。毫无疑问,如果没有深圳宝安警方的“莽撞”扫黄,这位卖淫么是不会死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警方对卖淫女的死亡至少具有间接责任?

中国的警方就是这么牛逼,对付那些恐怖分子和暴力犯罪,个个怂得没用;但如果扫黄收拾起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姐来,却个个勇武似天兵天将!电视上,网络上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镜头,深更半夜,为图省事,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瞬间就可以破门而入,恰如神兵天降,把卖淫女吓得丢魂丧魄、哭爹喊娘。然而,我不相信有谁会觉得这样的警察牛逼!

世界上没有人天生就愿意心甘情愿去卖淫的。卖淫从古到近都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面对这一社会现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中国这么大,人这么多,光靠警方“武力扫黄”能解决得了问题吗?我觉得深圳宝安这次扫黄致卖淫女死亡,警方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只要不犯死罪,无论贵为王侯,还是是贱如妓女,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扫黄致人命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这样的黄我看不扫也罢!


来源:夜半挑灯看吴钩 发表在 辣眼时评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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