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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的土鸡汤喝出权力霸道味

煤炭资讯网 2015-6-12 22:21:36    一事一议

  最近几天,在四川省剑阁县,一条“县里土鸡滞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购买”的消息引起关注。6月10日,剑阁县的教师张华(化名)介绍,他和多位同事也接到了上级部门的通知,被要求购买20只土鸡。“大家都是怨声载道,并不愿意购买。”剑阁县有关部门回应称,“购买土鸡完全是自愿,钱不会给企业,由法院指定了专门账户,直接给农户。”(6月11日《成都商报》)

  面对企业土鸡滞销的事实,不否认当地政府扶持相关企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政府扶持企业的办法有很多,比如,帮企业宣传促销,打开市场,就值得去做。从法律的角度讲,公职人员是否买土鸡,买多少只土鸡,以什么价格买土鸡,那是市场的事,消费者自会根据个人需要作出消费选择,政府无权强买强卖。政府硬性规定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购买20只土鸡,每只鸡不论大小一律60元,从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这实际上是一种权力摊派行为。

  政府动员公职人员买土鸡的前提是完全自愿,政府可以宣传、动员,但决不能强制,更不能以组织的名义给给买鸡数量与价格定标准,以权力逼迫职工就范。在我看来,政府摊派职工土鸡,颇有公权力勒索的意味。政府摊派土鸡的真实场景,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尤其刺眼。

  人的经济能力有大小,家庭情况千差万别,精神境界也不一样。而大部分农村干部职工工资并不高,有的家庭负担很重,政府动辄摊派一千多元的土鸡,如何让人承担得起?硬性摊派土鸡,这除了把经济困难的家庭推向无助的境地,充满权力摊派逻辑之外,哪里还有一点自愿的影子?如此摊派逻辑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再说,一个小地方的土鸡消费潜力有限,土鸡汤不能当饭吃。如果所有在剑阁县上班的公职人员,人人拎回20只已经杀好的土鸡(如果夫妻子女都是公职人员,被摊派的土鸡更多),冰箱放不下,天气又炎热,自己吃不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大部分土鸡会扔掉。不过,经济损失由企业转移到了千家万户。

  当然,吃财政饭的体制内职工,即使有人不愿意买鸡,或者说买这么多只鸡,为了不拖单位的后腿,不穿小鞋,不丢饭碗,他们还有不购买或者少买的选择吗?至此,自愿的画皮不攻自破。奉献爱心、帮扶企业本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搞得民众怨声载道,无意失去了帮扶企业的本意。这种摊派套路即使卖出了鸡,收到了钱,也会让人反感,甚至让公众对此产生种种猜疑,伤害政府的信誉,影响企业的形象,政府难道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简单朴素的道理么?

  自愿自愿,有多少摊派假汝名而行!现在政府越来越喜欢利用公权力要挟民众,干预市场,用“自愿”来美化摊派行为,不仅与民主法治精神相悖,而且严重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注意。就剑阁县摊派土鸡这件事来看,不能由政府澄清“自愿购买土鸡”轻松过关。当前亟待做两件事,第一,不管是“自愿”还是强制,政府应立即停止“卖鸡运动”,扣职工绩效工资的做法更是违法行为。第二,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展开调查,弄清事实真相,追查相关人员责任,给政府套上权力紧箍咒,不能让政府违法摊派屡试不爽。(叶祝颐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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