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北监察分局对西丰县、陶然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14 10:08:1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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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大力整顿煤炭资源开发秩序,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未经验收和批准擅自维修等违法行为,防止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煤监局等部门关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2011〕58号)文件规定,近日,辽北监察分局对负有监管职责的西丰县、陶然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首先由辽北监察分局组织西丰县、陶然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学习了《辽宁煤监局关于对停产停工煤矿加强监管的意见》(辽煤安二字〔2014〕36号)文件,通报了西丰县新安煤矿在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长期停产矿井需要维修作业的,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带班领导、作业人员、作业地点、维修期限和工程量,技术措施必须学习贯彻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与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提升设备需要运行的必须经资质部门检测检验合格。 二是西丰县、陶然镇煤矿监管部门接到矿井维修申请后,必须派监察员现场核实作业地点,并根据矿井人员配备和现场作业条件对上报的维修措施计划进行审批,同时确定火工品供应量。 三是申请维修的矿井必须建立完善工业视频系统,做到视频清晰、数据调取便捷,监控数据储存不少于6个月。入井维修作业人员必须经西丰县四级培训中心进行不少于72学时培训。 四是西丰县、陶然镇煤矿监管部门要对停产维修矿井的监管落实分解到个人,明确监管职责,同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对发现停产矿井未经审批擅自维修或生产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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