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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切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工作要求,按照省总队《关于安全生产天府行——新《安全生产法》执法亮剑行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6月9日,省总队牵头的联合执法检查组第三组奔赴攀枝花市对非煤矿山重点监控县米易县开展“执法亮剑活动”。 执法组先向米易县安全监管局详细了解了当地非煤矿山生产现状,并向县局赠送了法律书籍、扑克、扇子等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6月9日一早,执法组会同攀枝花市安监执法支队、米易县安全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铁矿Ⅰ号排土场、采矿现场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长途颠簸深入现场,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排土场排土作业等进行深入细致检查。 执法组就发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7条问题与企业交换意见并作要求: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就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五落实”的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要强化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有效应对汛期和极端气候引发的灾害等。 针对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执法组严格按照“四严”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取证,下一步将依照新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用执法手段切实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