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对豫南地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18 3:33:1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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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5]103号)文件要求,2015年6月9日至1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胜铭带领第三监督检查组,分别对许昌市、平顶山市和汝州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三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分组查阅了相关文件、方案及资料,并与地方政府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1+4”工作法、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和新《安全生产法》有关内容,探讨了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措施。 许胜铭充分肯定三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特别是在落实《安全生产法》上措施得力、效果很好。同时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树立红线意识,把保护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切实履行煤矿属地监管职责。 平顶山市政府副市长崔建平、副秘书长张昌盛,许昌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占亭,禹州市政府市长王宏武、市委常委王东风,汝州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及煤炭局、安监局、工信委、地矿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监督检查。(豫南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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