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宿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淮南、淮北、皖南监察分局,淮南、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5〕 5号)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现就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通知如下:
一、落实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坚持“以应急准备为主,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应急管理指导思想,杜绝重事故预防轻应急管理、重应急处置轻应急准备等现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做好应急力量建设、应急资源储备、应急预案管理、应急知识普及、应急能力提升等基础要素上,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从容、高效、有序应对。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应急管理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各单位要求按照《关于报送2014年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总结和2015年计划的通知》(皖煤监传真〔2015〕3号)要求,按照应急演练工作计划,编制应急演练方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各煤矿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员的应急演练;四大矿业集团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综合示范性应急演练,要编制综合示范性应急演练方案,并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规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评估
各单位要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9009-2015),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工作,检验应急预案中信息报告、预案衔接、处置程序、保障机制等内容是否科学合理。针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要求,及时修订预案,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
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各煤矿要以应急演练为重要手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应急意识。要加强岗位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特别是加强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提高岗位从业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科学处置的能力。
淮北、宿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四大矿业集团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和2015年上半年应急演练工作总结,将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一并于7月5日前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四前报送本地区本企业本周内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材料包括活动情况电子文本、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请淮北、宿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四大矿业集团确定一名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题行活动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5年6月5日前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朱剑平,0551-62966366、62966111(传真)。
电子邮箱:3940794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