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20 13:47:23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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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员安全工作积极性,力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进行,6月16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公司召开会议讨论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
按照考核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执行分级负责、分级考核,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进行考核。即: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考核分管副总经理和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考核分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基层连队队长、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副职及其他成员。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次月对上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全矿通报。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部纳入动态考核,采取100 分制进行考核评分,个人所得安全工资=个人标准安全工资×个人考核分数/100,当月安全工资扣完为止。部门考核得分即为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工程师得分,部门其它人员的考核得分,即为个人得分。基层队考核得分即为队长、书记得分。人力资源部按各部门或基层连队考核计算的安全工资,计算当月的安全工资。
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过充分讨论及调研,并广泛征求听取意见,调整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更具公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积极性,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维护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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