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开展瓦斯、水害防治专项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22 6:44:37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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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四川省定于6至8月份重点组织开展瓦斯、水害防治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四步:一是企业自查自改(6月底前),各煤矿企业对照专项检查内容,针对矿井各关键环节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整改。二是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有重点煤矿集团公司)专项检查(7月底前),做到检查矿井和内容全覆盖。三是专家重点抽查(6月20日至7月30日),由省安科院(防治水中心)、省安全技术中心、省煤炭设计院分别组织专家会同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Ι级水患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重点抽查。四是省、市安全监管部门专项督查,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瓦斯和水害等重大隐患的煤矿,要立即责令停产(停建)整顿,挂牌督办,并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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