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馨颜:干部醉酒致死频发 谁该警醒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29 11:00:35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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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南省纪委严肃查处了永州市“4·29”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导致一人非正常死亡问题。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向曙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免去其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给予永州市政府正厅级干部荣燕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景茂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永州零陵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逸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对参加晚餐的其他人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等处理。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的费用已全部追缴到位。(新华网2015年6月26日)
这又是一起公务接待醉酒致死事件!通报案件通报我们看到,处理还是比较重的,市委副书记被免职,其他人员均严重警告,相关的经济赔偿问题没有表述。相比于一条醉死的生命,处分又算得了什么,生命的死亡及对家人沉重的打击都无法弥补。痛心的是,安徽省泗县农机局一副局长违规接受吃请并致人酒后驾车死亡还未淡出公众视线,近来该县山头镇农机站长又因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饮酒过量死亡。我们不禁想问,醉酒致死的事件是不断发生,如此沉痛的教训为什么不能让人警醒?
笔者认为,干部“醉酒死”的惨剧不是天灾,是人祸!这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八项规定、反“四风”、禁酒令的高压铁律下,为何公款大吃大喝、干部饮酒致死事件频演?如果是拿自己的钱天天大吃大喝,又有几人舍得?说到底,还是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们不把国家的党纪政纪当回事,作风建设根本就没有落实,把制度规定当成了摆设,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任官场的“酒文化”恶习不良歪风蔓延,顶内违纪大吃大喝,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干部形象。同时,这也暴露出了干部监督管理的漏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没有真正落实的问题。
笔者以为,干部饮酒致死的事件,必须要严厉问责,严肃惩处,还得戳到痛处,才能警示于众人,挽救纠结和徘徊在黄泉路上的“酒官”们。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是必须的。可不能仅此而已,还必须追究其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要对死者家庭进行抚恤和经济赔偿,为干部饮酒致死事件买单,给予沉痛的教训。惟如此,才能告慰死者,安抚家属,并警醒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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