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煤监局约谈白山分局辖区建设矿井负责人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29 22:42:53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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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4-25日,吉林煤监局监察二处、人事培训处联合白山监察分局对江源区2处建设矿井进行了建设项目和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两处建设矿井是否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相关工作。经检查,发现两处矿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一处矿井没有按照已经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且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检查组当即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二是两处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复训或者复审的情况,检查组责令煤矿限期改正并给予了处罚。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约谈了两处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矿井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井下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必须修改设计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修改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施工;二是斜井长度大于1000米或者垂深大于200米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煤矿施工业绩,同时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资质;三是矿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必须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两处矿井的主要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检查组处理决定,保证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再发生违规建设行为,并努力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确保职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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