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闻 梅:“吃空饷”违规?违法?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6-5 10:30:01 一事一议 | ||
|
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整治成绩单,30个省(市、区)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2万人。其中,河北省清理5.5万人,四川省清理清退2.8万人,河南省清理1.5万人……(中纪委监察报6月2日)
我们从清理程度和力度来看,整治效果显著。然而从2005年,中央编办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吃空饷”行为进行自查以来,“吃空饷”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无法根除这颗“毒瘤”。百姓对于处理“吃空饷”问题既拍手鼓掌,却又觉失望。
就拿陕西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来说,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一年多时间“白吃”4.5万多元。被人举报后,任教训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最终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但是,按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冒领工资就是其中一项,若以贪污罪论处,吃4万多元的“空饷”,足够判几年有期徒刑了,然而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与刑法严重背道而驰,也足以说明违法违纪的成本较低,不足以震慑前赴后继的“吃空饷”人员。
党的十八届四次全会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笔者认为,治国就应先治人。然而在面对两种如此不同的处理结果上,我们不得不感叹“何为依法治国?应该是两套标准?”当然除与法不一致外,我们还应看到我们的人事制度存在“人治高于制度”问题,如若不然,“吃空饷”人员在工资报批时就应当被单位“挑选”出来“晾”在一边了,更不要说通过层层审批获得“粮饷”了。
为此,笔者认为,我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开展的非常及时。人说,“要成才先成人”。故此,首先应当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一有德之人;其次应当进一步完善相关人事制度、人事管理和监督;最后要加大追责和问责的力度,采取法律制裁无疑对于“老虎、苍蝇、蚊子”更具震慑力。
(请作者投稿时,留下单位、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