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
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维
护公司股价稳定:
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集团”)、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监会[2015]18 号公告,主动
承担社会责任,自即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坚决维
护证券市场稳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山煤集团将待公司股票复牌后,在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择机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
低于 1300 万元。同时,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复牌之后择机进行增持。
三、专注公司创新转型,强化企业运营管理、着力提高公司质量。
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承诺将加大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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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进展,加快公司转型升
级步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沟通工作。
公司将积极通过“上证 e 互动”、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方式向市场说
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方案,介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讨论与分析,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坚定投资
者信心。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公司的发展前景,将进一步加强信
息披露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认真做好企业
创新发展,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真实稳定的业绩回报投
资者。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