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洋斋:央企高管工资调低几多人服气?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7-15 12:47:07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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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限薪令”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改革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目前已知,限薪后央企高管月收入为8000元,年底根据业绩发放奖金。 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改革后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将不得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8倍。这与2009年,人社部、国资委等六部委规定,央企高管薪酬上限不得超过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倍来比较,当然下降幅度挺大。比如,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总经理陆启洲透露,此前他最高年度曾经拿过80多万,现在如果绩效、中长期激励都完成,一年才可拿到50万元多一点;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贺同新称,按照2014年的税前数字,他的薪水大约下降了45%到50%。 这一“限薪令”的实施,标志着一些央企高管薪酬增长过快,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甚至在企业巨亏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拿高额年薪的状况即将结束。 对于这轮央企薪酬改革,老百姓当然拍手称快,认为央企薪酬只升不降的好日子似乎已经走到了拐点,它有助于解决公平问题,并将有力推动国企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进程。但是当事人未必都能识大体、顾大局,心悦诚服了。比如已有因降薪而辞职的:据统计,包括中行、交行和建行在内的至少5名副行长级别的高管以工作调动为由离开了现有岗位。也有高管抱怨的:“如果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的话,每个月护工或保姆的支出就需要5000元。”(言外之意是这点工资我都没法“养家糊口”了。) 我看,倘若高管们认识问题不解决,甚或带着抵触情绪,就肯定会把所在国企往下坡路上带,势必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会葬送了自己的前途。 有些人认识上就陷入了误区。他们误认为国企效益好不好,关键在于高管的能力水平,这是错误的。企业要想提高竞争力,光靠高工资吸引人才是远远不够的,缺少了中长期激励机制的政策,调动不了全体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职工干活出工不出力,哪有效益可言,更别遑论技术、管理“创新”了。前些年国企高管的岐型高薪,不要说外部民众指责,就是本企业职工也纷纷表示极大不满。他们并非仇官仇富,而是仇视分配不公;他们并非想要回到大锅饭时代,而是想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 特别是我们的国企高管大多是政府“任命”的。他们往往具有双重身份,既有高管工资,又有“高官”待遇。有的高管还对本企业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一窍不通,却热心国企私营化管理,认为私营化管理就像农村家庭责任承包经营责任制一样有活力,这是极大的错误观点。两者性质不同,不可同日而语。事实胜于雄辩,前些年好端端的国企,资产被低价折股,私分贱卖,造成国资变相流失,而代价是大批国企自毁,大批职工下岗,国家实体经济空心化,让本应惠及广大人民的改革红利变味,这个教训决不允许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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