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莉萍:反“三违”永远在路上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7-21 12:08:3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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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煤炭企业正在经历着史无前例的生存攻坚战,“搞好安全求生存”、自觉做好安全生产不仅是个人生存的需要,也是企业生存、人文关怀和依法治企的需要。
海因里希法则告诉我们,当一个企业有300起隐患或违章,必然要发生29起轻伤或故障,另外还有一起重伤、死亡或重大事故。可见,杜绝“三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然而,屡禁不绝的“三违”现象却时刻威胁着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分析起来,“三违”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得过且过组织行为。体现在管理层在安全执法过程中不严不细、安全培训走形式、安全管理打不开情面、心慈手软,滋长了“三违”行为发生,纵容了不安全行为发展势态。二是漠视生命的“三违”意识。操作者的“侥幸心理”、“浮燥心理”、“牢骚心理”、“习惯心理”,“从众心理”是导致“三违”现象发生、甚至终酿事故的根源。三是不负责任的“三违”心态。“三违”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天敌,“三违”现象不制止,出现安全事故,对企业、对妻儿、对家庭带来灭顶之灾,家庭支离破碎、企业将为之付出昂贵的成本代价并承担严重后果。
那么,如何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反“三违”应该坚持做到永远在路上。首先,不应体现在面上,要重点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反“三违”带头人,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反“三违”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其次反“三违”,要建立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懂技术、作风扎实、任劳任怨敢于管理的安全管理队伍,树立安全权威;第三,要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的危害性,使职工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生命是最高价值、安全是最高效益”理念,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的目的;最后,要重点应抓好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和青年职工的重点教育培训、引导管理,务实提升职工安全行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管控,不断延长企业的安全生产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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