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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至16日,白山监察分局联合白山市安监局在吉林煤监局监察一处的指导下,对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检查组对该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情况、防突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防灭火措施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同时,检查组抽调该矿多名采掘段队长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本单位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及作业规程、岗位职责和应知应会的现场考试,并就考试成绩向通矿公司作了通报。
通报会上,检查组对松树镇煤矿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深刻吸取“7.1”事故教训,树牢“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从思想上、管理上找原因,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二是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三是安全管理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多从安全管理上、制度上和执行上找原因,不应习惯于从客观上找原因,不要只是归咎于个人违章,要深查违章行为产生的根源,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四是重视对本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执行的检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本次考试不合格的段队长要立即停止上岗作业,待重新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五是改进区域防突措施,将井下穿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作为矿井优先使用的区域防突措施,顺层钻孔只能作为补充措施或者是仅仅作为局部防突措施。六是重视防灭火工作,采取注氮防灭火措施必须实现对回采工作面后方采空区气体的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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