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煤矿安监局对韩城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7-7 16:52:20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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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据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对地方政府(煤业集团)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渭南监察分局《关于对地方政府(矿业公司)2015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7月1日-2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高勤社带领相关处室和渭南分局一行8人,对韩城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检查表打分等方法,对韩城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韩城市煤炭局局长雷民章就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全年的安排部署汇报,检查组对韩城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13个方面38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韩城市政府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四个方面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两条建议。 高勤社要求:
一是韩城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着力搞好辖区煤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完成攻坚战巩固提高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紧紧围绕学习“三严三实” 主题教育,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大力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确实让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在煤矿监管干部思想深处扎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充实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及装备,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严厉打击手续不全矿井违规违法生产建设活动,杜绝超层越界,严防矿井超能力生产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建设。 四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以政府监管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有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执法程序是否规范,隐患处置是否得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交流、工作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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