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宝鹤:常照自律之“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7-8 16:02:21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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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笔者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该常照自律之“镜”,经常查摆自身在廉洁自律上存在的问题、差距,及时的给予改正,做一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常照自律之“镜”,塑造清廉形象。清正廉洁,才有做人的底气、做事的硬气、做官的正气,才有担负领导重任的“资格”,才能敢于做事、以正压邪,才能健康发展、成就事业。一个领导干部,组织培养起来很不容易,但要自己堕落下去却很容易。常照自律之“镜”,就是要始终保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坐针毡的警觉,自觉以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只有自觉把监督作为“防火墙”、“杀毒软件”,视监督为成长进步的保障,自觉主动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才能实现人生最大的价值。
常照自律之“镜”,做到警钟长鸣。从古至今,一些贪官都是从一些小恩小惠变得贪得无厌,腐败堕落的,党员干部要常照自律之“镜”,认真吸取历史的教训,做到廉洁自律。无论多大的诱惑都要保持头脑清醒,约束自己的言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履行权利时,大事上要泾渭分明,小节上要从严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勤政、廉政,把全部的精力和重心放在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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