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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鹤煤集团组织对鹤济克井二矿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设施及安全条件竣工验收,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暂行办法》(安监总煤监〔2015〕34号)要求,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副处长戚学方带领豫西监察分局监察三室对鹤济克井二矿煤业有限公司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现场监督核查。
核查组严格按照《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暂行办法》第九条内容规定,对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基本条件、验收过程是否严格执行验收方案、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经批准的设计要求、验收结论和意见是否真实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程全方位监督,经检查,核查组认为本次竣工验收基本条件合格,验收过程符合规定,安全设施设计符合经批准的设计要求,验收结论和意见真实。对于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煤矿存在的问题,核查组责令煤矿严格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要求济源市安监局及鹤煤集团鹤济投资有限公司督促煤矿整改落实,未整改完成前不得批复同意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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