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汲取近期我省煤矿接连发生的冲击地压事故教训,督促相关煤矿企业落实《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采取切实措施防范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紧急通知》(鲁煤监传〔2015〕3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冲击地压事故,研究决定在8月份开展以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存在孤岛采煤工作面的煤矿,以及存在受冲击地压威胁采掘工作面的煤矿。
二、检查内容
(一)煤矿冲击地压专项监察。
一是孤岛采煤工作面是否停止作业。
二是存在受冲击地压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是否组织开展安全开采可靠性论证;对解危效果达不到要求的,是否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
三是煤矿是否落实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
(二)汛期安全督查。
一是检查煤矿企业雨季“三防”责任落实,汛期值班值守,防汛巡查,抢险队伍建立,防洪抢险物资储备,水害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和汛期安全检查等情况。
二是检查煤矿企业汛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矿区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是否执行停产撤人规定。
(三)煤矿“六打六治”。
一是打击无证开采、证照失效生产、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以及故意隐瞒作业地点和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
二是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整治开拓布局、开采顺序不合理和超核准数量布置采掘工作面的问题。
三是打击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非防爆、非阻燃设备违规入井行为,整治机电提升运输设备使用、维修、检测不规范和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的问题。
四是打击通风、防尘、排水系统不健全组织生产行为,整治通风、防尘、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五是打击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孤岛煤柱等应力集中区进行开采的行为,整治防冲监测预警不到位、防冲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六是打击借整合、改造、扩建之名突击生产或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整治不按设计和时限整合、改造、扩建的问题。
三、检查方法
(一)各监察分局要结合2015年三季度隐患备案核查情况,落实当前辖区内存在孤岛采煤工作面的煤矿,以及孤岛采煤工作面的名称、数量,采取计划监察、抽查等方式,对煤矿落实孤岛采煤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指令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二)各监察分局要掌握相关煤矿受冲击地压威胁采掘工作面安全开采可靠性论证情况,对论证结论不可靠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对解危效果达不到要求的采掘工作面,要及时下达停止作业指令。
(三)省局机关冲击地压专项监察组要结合月度执法计划,对相关煤矿企业落实“紧急通知”情况进行监察。
(四)各监察分局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煤矿 “六打六治”。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委明电〔2015〕2号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对煤矿开展“六打六治”,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各监察分局要把组织开展煤矿冲击地压专项监察和督促落实“紧急通知”要求作为8月份的工作重点,科学组织、严格执法,保证“紧急通知”各项要求和监管监察指令落实到位。
(三)各监察分局要在本次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填写“冲击地压专项监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7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报表报安全监察处。
(四)安全监察处要对各监察分局落实“紧急通知”情况进行调度和统计,并及时汇总报告。
(联系人:纪炜华 联系电话:0531-85685359)
附件:冲击地压专项监察情况统计表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