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煤三十六工程处郭家河项目部严格执行“十不准”牢筑安全运输线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8-2 20:22:43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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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中煤三十六处郭家河项目部业主方,为规范胶轮车驾驶员驾驶行为,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规范胶轮车安全驾驶的十不准规定》。该规定不仅从根本上杜绝胶轮车司机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有效保障运输安全,同时也将项目部胶轮车运输对人的精细化管理推上一个新台阶。 “十不准”具体内容 :1.驾驶员证照与车型不符不准开;2.井下遇人减速停车,人员没避让到安全地点不准开;3.道路不具备安全行车条件不准开;4.路面坡度大于车辆允许最大爬坡能力没有专项措施不准开;5.采掘巷道内倒车没人指挥、不明确指挥倒车人员站位不准开;6.驾驶车辆不准超速;7.人行车人员上下结束,驾驶员未经检查不准开; 8.人行车超员、货车超重不准开;9.超长超宽超高物料运输无专项安全措施不准开;10.车辆不完好不准开。
同时,为确保对“十不准”制度的执行力度,项目部明文规定:驾驶员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按严重“三违”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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