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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征求民意”为何无视民意?

煤炭资讯网 2015-8-23 15:54:45    一事一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今日正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高速公路离“长期收费”更近一步。而在历时1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和追问:长期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未来通行费会否降低?(2015年08月20日中国新闻网)
  笔者注意到,2015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时,明确表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可是经过整整一个月“征求意见”之后的“民意”到底体现在哪里,借助百度发现,除了各大媒体当时转发交通部拟将“长期收费”的那条消息外,几无这方面的任何消息。
  7月31日,笔者从新华网援引中国经济网的一则报道中知悉,一直被称为“糊涂账”的广东高速收费,再爆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9.06亿元等猛料,于是笔者写了《高速“长期收费”的猫腻终于露馅了!》,提出叫喊坐地收银的高速“亏损”,不过是拙劣借口等质疑。同时注意到,交通部“征求民意”10天来,并无“民意”的相关信息。
  然而“征求意见”期满之后,像是来自由中新网独家发布的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今结束征民意 高速路长期收费引争议》为题的报道,也未见来自“民意”的相关内容,倒是不厌其详地罗列所谓的“砖家”以及交通部官员在“用路者付费”的原则下,高谈阔论什么实行长期收费的“合理性”云云。
  如果说中新网的这篇报道中涉及到了某些“民意”的话,那就是报道中提及的“不少人认为,买车的时候交了车辆购置税,加油的时候交了燃油税(即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用路的时候还要再交通行费?这是否是重复收费?”可以说,这些寥寥几句“民意”,还是问到了问题的关键和要害。
  中国的税负之重,早已跻身世界前列。据源于8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上海)的报道称,2014年中国宏观税负高达37%,已经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平均在30%~35%之间),这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极不相称。同时,与发达国家实行“高税负、高福利”政策相反,中国是在低福利水平上实行高税负,税负更是明显偏高。
  毫无疑问,国人在交通方面所承担的税负同样苦不堪言。某微友为此算了一笔账,最近其买了一辆新车,不含税价是135726.50元,而销售时的价格里要含17%的增值税,虽然在15.88万的售价里已经有了增值税,但在购买的时候依旧还要支付10%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是国家规定的强险等等。当然,上路时还有成品油价中超过40%的税收,如同利刃一样,等待着一个个待宰的车主。
  可见,每个车主都为国家贡献了不菲且源源不断的税收,理应享有自由行使在中国“公路”上最基本的权益,仅用车而言,行程愈长,纳税愈多,道理不言自明。而交通部某官员一方面公开承认“车购税主要用于公路建设;成品油消费税主要用于非收费普通公路养护”;一方面却无视事实,无视民意,变着花样为“长期收费”寻找借口,难道交通部是游离于祖国大家庭之外的独立王国?
  实际上,“长期收费”的“司马昭之心”,“民意”无不心知肚明,只不过在强悍的利益集团把持之下,“民意”与利益集团相比太过弱势,且极不对等。故而所谓的“征求民意”,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公开“强奸民意”,以致屡屡延误中国改革的进程,甚至将某些改革误导到民意汹汹的邪路。
  综上可知,交通部单方面宣布将公路“长期收费”“合法化”,不仅逆违民意,而且与国务院19日刚刚通过的《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中有关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等要求背道而驰。当然,早日还“公路”以公益性质,让公路成为强国利民畅通之路,已成中国改革路上的“拦路虎”,到了非搬掉不可的时候了。


来源: 华声论坛 一川清流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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