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荣长河公司出台《一般“三违”人员承诺金返还制度》 | |||
煤炭资讯网 | 2015-8-29 17:33:57 安全专题 | ||
【本网讯】为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规范全员安全操作行为,八月底,重庆永荣长河公司出台了《一般“三违”人员承诺金返还制度》。
确立承诺金返还对象。“三违”承诺金返还制度具体由公司执法组每季度清理一次,安全科统一办理和发放,对象为该 公司接受“三违”过关帮教受到相关处罚的“三违”人员。
执行承诺金返还制度。即 “三违”人员在接受了过关帮教和处罚后,必须书面承诺在1年内不再次违章,经过执法组成员的跟踪,在承诺期1年内无违章、无受伤、每月出勤达到法定天数的,将全额返还其违章的罚款。“三违”人员在承诺期未满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有重大贡献且期间内无违章的,经公司专题研究可以提前返还“三违”罚款。
明确承诺金不予返还事项。因“三违”事实造成了较重或严重后果的或被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不再返还承诺金。在承诺期内再次出现“三违”行为的,不仅取消“三违”人员承诺金返还资格,且对违章人员责任单位纳入当月“五自管理”考核,对责任队干每人100元的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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