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全面完成煤矿瓦斯及水害防治专项检查 | |||
历时3月 查处瓦斯水害隐患4000余条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9-1 23:23:13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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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全省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会议。省安监局副局长刘健、四川煤监局总工程师鄢正文、副局长陈德跃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14个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川煤集团、古叙公司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8月5日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现场会议和8月19日全国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会精神,分析了全省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全省煤矿瓦斯及水害防治工作措施。 记者从会上获悉,按照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汛期煤矿安全特点,我省把水害防治纳入一并检查,6至8月全面完成了专项检查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首先是通过煤矿自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复查、专家重点抽查和省、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查,重点整治了一大批瓦斯水害安全隐患。共查处瓦斯隐患和问题2476条,水害隐患和问题1703条;责令56个掘进工作面停止作业,11个采煤工作面停止生产,下达执法文书812份,实施行政处罚17.1万元。其中,省局组织专家对Ι级水患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检查59矿次,发现瓦斯水害隐患和问题487 条,提出建议意见173条。其次,以检查促管理,提高了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水平。省聘专家组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对煤矿整改隐患和问题提出建议报告,做到“既看病、又开方”;各市、县专项检查时,聘请专家“会诊”,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煤矿管理人员进行瓦斯、水害防治知识专题讲座。 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抓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大瓦斯和水害隐患整改力度,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宣传贯彻,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水害普查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执法,对非法违法及不符合安委会6号文七条措施的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要立即开展全省煤矿采掘头面的专项清理,立即开展瓦斯监控系统和瓦斯抽采系统专项整顿,进一步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全省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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