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矿集团张双楼煤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五星”竞赛活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9-11 9:14:54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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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创新业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徐矿司纪[2014]1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日前徐矿集团张双楼煤矿结合自身实际,在全矿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中开展了“五星”竞赛活动。
具体竞赛内容是:一、群众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要立足所在单位,客观、真实地了解、反映以下情况:1、党员干部及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等党纪政纪条规情况;2、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及管理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3、协助党支部做好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及时提醒纠正日常管理中的违规行为;4、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党务公开、企务公开等制度情况;5、及时收集并反映员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反映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五星竞赛活动:1、矿纪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工作台帐,每季度如实记录监督员向矿纪委反映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经矿纪委考核记录汇总,每季度授予该监督员一颗星;2、年度矿纪委根据监督员的工作表现,或向纪委(监察审计部)提供有价值问题线索或主动协助矿纪委办理案件的,矿纪委另授予该监督员一颗星;3、年度得到五颗星的监督员由矿纪委予以表彰,并推荐为最美双楼人的候选对象。 三、党风廉政群众监督员的管理与考核:1、纪委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情况。2、群众监督员每月 20 日之前填报一次信息反馈表,重要情况可随时以电话、书面报告等形式反映情况。3、群众监督员每季度由矿纪委和本单位党支部考核合格者,所在单位支付 300 元岗位津贴。履职不到位的监督员,扣减 50%的岗位津贴,对长期不反映情况、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给予解聘。对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反映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避免企业损失,或是提供案件线索者,经查实另外给予奖励。4、各党支部要积极支持群众监督员的工作,为他们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邀请他们参加有关的会议和活动。要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反映和建议,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处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端正态度,理解和支持群众监督员的工作,自觉接受监督。5、纪委对群众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同时,要对群众监督员所反映的问题保密。6、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员在行使监督权利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打击报复。对干扰群众监督员工作、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的,一经查实,矿纪委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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