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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至10日,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四督查组来吉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兆前带领国务院安委办第十四督查组,于9月7日至10对吉林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李兆前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强化政府监管尤其是基层监管责任落实和措施落地,真正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期间,李兆前会见吉林省副省长隋忠诚,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交换意见。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督查了长春市、吉林市,随机抽查了16家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并就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存在的“上热下冷”、“政热企冷”、部分专项治理不深入等问题,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认识,坚持推动安全发展。严格落实贯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安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尺度,加大曝光力度,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大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督促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是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五级五覆盖”,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继续总结探索完善第三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单元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省政府副秘书长林君,吉林煤矿安监局局长李峰、副局长惠宇雷,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曹宇光,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市长姜治莹、副市长白绪贵,吉林市市长张焕秋、副市长崔振吉等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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