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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反对邪教 构建和谐社会

煤炭资讯网 2015-9-19 16:55:23    论文、言论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涵盖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核心的体现。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大多是以传播宗教教义、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谣言,且通常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一般以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为主要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邪教就是科学与反科学的相对论,具体地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新——中国梦的基石,而邪教就是腐蚀基石的毒瘤。

  党的十八大曾首次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个字来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这是我党大力弘扬中国梦的时代契机下最直接的助推力和精神动力,是与我国的发展紧紧相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时代背景下实现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核心的体现。愚者就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次就反邪教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加以论述: 

          一、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分析是反邪教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我们是中国公民,就必须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这是国家、社会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不能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而做祸害老百姓的事,更不能背离国家法律,做危害社会、国家的事。只有我们每一个公民自觉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构建起反邪教的铜墙铁壁,我们的社会才能实现长治久安,我们的国家就能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一)爱国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爱国是一个公民应有的道德,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爱国一定程度上是保证人的生存自由权利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爱国的内涵与以往有了质的变化。封建时代执政者强调人们爱国,但本质是维护皇权,人民生活在国中,但国不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样,公民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国家的人民,捍卫公民自己的根本利益。 

  但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头子李洪志等社会之人渣。他们不仅不爱自己的国家,反而充当西方反华势力的爪牙,利用一部分公民的无知,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邪教;不信科学,信迷信。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披着“真、善、忍”的外衣,利用制造、散布歪理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干着背信忘义坑害老百姓、危害社会、妄想颠覆国家“坑蒙拐骗”之事,成了人民之公敌。 

                  (二)敬业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要义 

  敬业是一个道德的范畴,是一个人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负责不负责的态度。道德就是人们在不同的集体中,为了我们集体的利益而约定俗成的,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行为规范。 

  “真、善、美”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底线,敬业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义。但是,由于对公民道德教育的缺失,受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侵蚀,部分公民形成了一切向钱看的价值观取向,使之该做的没有做好,不该做的不受道德的制约,任然我行我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乘虚而入,打破了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工作,不求上进,破罐子破摔,扔掉工作而走向“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抛弃妻儿老小,做着丧天害理之事,最终一个一个幸福家庭而破裂,一步一步迈入万丈深渊成了社会之罪人。 

                    (三)诚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原则 

  “诚”与“信”作为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中也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信的基本含义是指遵守承诺,言行一致,真实可信。最先将“诚”与“信”连在一起使用的是在《逸周书》中:“成年不尝,信诚匡助,以辅殖财。”“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友和,君臣之间观其忠愚,乡党之间观其信诚。”这里的“信诚”实际上表达的是“诚信”的意思。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诚信是指诚实不欺,讲求信用,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待,言而有信。而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待人以诚,纳人以信,方为真正的诚信。 

  有的公民做事不讲诚信,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丧失了做一个合法公民的基本原则,充当“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的马前卒,为其摇喊助威,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家庭,危害了社会。 

                  (四)友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准则 

  友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指朋友之间亲近和睦。帮助他人,减少争执矛盾也是友善的一种表现。 

   有的公民交友不慎,没有“桃园三结义”的豪情,只是酒肉之友,更为甚者不分是非,一律列入交友之范畴,形成朋友圈的“江湖意识”,只有唯我所用。采取“打赊抢劣”方法,强行普通公民加入“非法邪教组织”,非法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对他们进行“洗脑式”的教育,让他们与社会对抗、与国家对抗。“法轮功”等激进分子,在“法轮功”头子李洪志的指示下,围攻中南海,攻击新闻单位,天安门广场静坐。甚至有的“法轮功”激进分子为了弘扬大法,走向了自焚。这一件件、一桩桩背向人民的不法行为,不仅丧失了一个人的生存底线,而且西方一些国家利用其大加对我国的人权指责。 

         二、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分析是反邪教构建和谐社会的基面 

  社会就是由许多个体汇集而成的有组织有规则或纪律的相互合作的生存关系的群体。一旦某一个个体发生问题,他就会向瘟疫一样传染,形成矛盾多发、人民恐慌、社会动荡的现象,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工作、生活。
              (一)自由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线 

  自由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底线。从社会学说,自由是不要侵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对于与他人无关的事情,是人自己的事情,那么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而与他人发生关系的事情,就必须服从不侵害的原则。否则,这个行为必然受到反击,至少是思想上的厌恶和不满。没有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善行,就是自由的行为,而侵害他人的行为就是恶行,就是不自由的行为。正常的社会是鼓励善行,惩罚恶行的,并通过赏罚归正人们的思想,限制人们相互侵害的发生,保护人们行善的自由。一切邪教组织就是利用人民的愚昧无知,进行传播伪科学、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恶性;反之,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弘扬正气、增加正能量的善举。 

             (二)平等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 

  平等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人对人的一种态度。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 

  人和人之间的平等,不是指物质上的“相等”或“平均”,而是在精神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把对方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现代社会的进步,就是人和人之间从不平等走向平等过程,是平等逐渐实现的过程。 

             (三)公正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 

  公正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但是,有一些公民的行为不规,受到了国家法律的制裁,产生了对社会不满,对政府不满的情绪。恰巧有像“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给这些人提供发展的“温床”,他们抛弃了家庭、抛弃了社会,背离了人民,成了“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忠实走狗。 

             (四)法治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武器 

  法治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武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才是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谓先行者,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可说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法国专家们经过深入研究,认为应该从社会学角度出发,以“危险性”来界定邪教:一个团体,利用科学、宗教或治病为幌子,掩盖其对信徒的权力、精神控制和盘剥,以最终获取其信徒无条件效忠和服从、并使之放弃社会共同价值观(包括伦理、科学、公民、教育等),从而对个人自由、健康、教育和民主体制造成危害,即为邪教。
 
  邪教的“精神领袖”至高无上,是一切信徒所必须永远服从的。这个“精神领袖”往往在世,也是邪教的创立者。他要么假借其他宗教的躯壳,要么自创一个教派。如“科学神教”借助基督教、“法轮功”则借助佛教。但邪教的关键在于其“精神领袖”都一致地自称掌握着宇宙最终真理,且“法力无边”。他控制着信徒的所有行动,而他自己则可以不受教规的限制。他能够解释一切现象。 

  法国情报总署根据其对邪教问题的多年追踪经验,对邪教作出了以下十个特点: 

  第一,邪教对其信徒实行精神控制,信徒必须遵循“精神领袖”的旨意而行动。这种精神控制之严重,早已超出人们的想象。 

  第二,邪教通过信徒大肆敛财。邪教头目几乎都这样做,因此邪教往往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邪教敛财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邪教要求入会者交纳年收入的3%作为“会费”;有的通过举办培训班收取费用;有的出版会刊、教刊等。 

  第三,邪教脱离正常社会生活。邪教的内部法则高于正常的社会法规,信徒必须首先遵守会规。使信徒脱离社会,就能使信徒失去家庭和朋友的帮助,彻底被纳入邪教内部去了。有的即使后悔,也难以脱身了。
 
  第四,邪教侵犯个人身体。特别是对女性信徒和儿童来说,人身侵犯,包括性侵犯已是邪教信徒中经常出现的悲剧。 

  第五,邪教吸收儿童入会。法国法律是禁止向儿童传授宗教内容的。但邪教则毫无顾忌。
 
  第六,邪教具有反社会性质,即社会是如此“丑恶”,只有加入“教会”才能净化灵魂。
 
  第七,邪教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八,邪教不断引起司法纠纷。“科学神教”也曾如“法轮功”一样,对一位写书揭露其邪教实质和内幕的记者富贝尔进行围攻和提出起诉,说他无理攻击“科学神教”。法院最终判处“科学神教”败诉。 

  第九,邪教经常性地转移资金。 

  第十,邪教试图渗入公共权力机构,以求扩大影响。正如富贝尔所披露,“科学神教”已经渗透到内政部、文化部等政府部门,甚至渗透到已故前总统密特朗周围。 

  此外,邪教的组织结构也大致相同:都是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精神领袖”为塔尖,与处于塔底的广大信众相距遥远,由中间的“中层领导”来进行上下沟通。每个层次都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权力和不同的“知识”,从而构成极为复杂的组织结构。这样一种结构能够使“精神领袖”高高在上,同时又能够有效控制整个组织。而每个信徒都希望能够“上一个层次”,而这将视他们对“精神领袖”的忠诚程度而定。 

  最后,邪教一定会导致信徒走向极端,作出自杀、集体自杀或谋杀等过激行动。从历史上来看,这已经是邪教的一个规律。(《文汇报》2001·3·29) 

  为此,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邪教组织是国家对公民的义务,也是国家依照法律法规保证公民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的基本权利。 

          三、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分析是反邪教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国家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对邪教组织的“机器”,为了创优稳定的发展环境,给规定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向上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国家依照《宪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打击和取缔一切邪教组织。积极倡导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形成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良好氛围。 

             (一)富强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泉源 

  富强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泉源。繁荣富强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之体现。从鸦片战争开始到抗战胜利的一百多年间,我中华民族遭受了西方列强的屠暴,人民过着水热火深的悲惨生活。今天,我们国家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14年的艰苦的战斗,打败了日寇,结束了西方列强的屠暴,取得了反对法西斯的伟大胜利;经过3年的解放战争,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经过66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革开放,我国在饱受西方国家的制裁,实现了“两弹一星”到“飞天梦想”,从一个破碎的山河治理成一个繁荣富强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强国。 

  可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借助西方的势力,他们不满足于现在的社会主义生活,向往着西方的生活,与人民背道而驰,与社会格格不入,与国家对抗,纠结社会“人渣”,以“真、善、忍”的幌子,成立非法邪教组织,无时不在破坏着几代中国人用心血换来的辉煌的成果。 

             (二)民主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 

  民主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社会的权力,并在这一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志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其核心是“权力”,是公民的社会地位,是“人权”的社会化的“实现方式”。它体现的是一种价值观:公民不是国家机器的支配对象,而是他的主人。国家是一个工作和生活的居所,是“家园”,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我国是高度民主的国家,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主,体现人民意志的。但是,不管在西方,还是在任何一个国家没有绝对的民主。有的不法分子,大谈高度民主制治,其不知我国是56个民族的大家庭,又是多党派参政议政协商体制,人民的民主权利超过任何一个西方国家,也是各族人民享受国家红利最实惠的国家。 

  就是在这种社会主义的今天,一小撮不法分子,打着高度民主的旗号,干着分裂祖国的勾当。他们当面是人,背后是鬼,拿着从人民手中猎取的不义之财,拜西方列强为干爹,出卖自己的良心。 

              (三)文明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因 

  文明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因。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多年高度文明古国,传承着国家伟大复兴的重任。就是要不断引深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等创建活动,使文明创建活动进企业、进单位、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充分利用电教、图片展、标语、宣传画等广大人们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揭发邪教组织的危害社会、危害人们的丑恶行为,揭露伪科学的真相。同时,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建成果,形成鲜明的对比,使广大人们群众牢固树立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健康文明、远离邪教的思想。

              (四)和谐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证 

  和谐是反邪教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关键是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开展系列文明和谐创建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从而,通过开展和谐社会创建活动,形成反对邪教的铜墙铁壁。


本网通讯员: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郭龑      编 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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