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担当和使命,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不竭动力。每一位纪检监察工作者都是“两个责任”的思考者、担当者、践行者、守护者、见证者。因为只有认识到肩负的重担,把责任内化于心,我们的信心才能更加坚定;只有把责任外践于行,落到实处,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卓有成效。那么,如何落实“两个责任”助推党风廉政建设,以下是笔者粗浅的思考和探索:
何谓责任?责任是个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主体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纪委的监督责任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约束性,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纪委监督责任的缺失会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性和公信力。
1、着力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的约束力。要提高党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认识到坚持廉洁自律,严格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范围内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反腐倡廉理论工作的指导意义,用讲话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指导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2、着力制度建设,强化责任分解的强制力。要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以及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奖惩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奖惩标准及考核办法进行量化和细化。同时,要深入开展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拓展监督领域,重要岗位和主管人、财、物人员,要带头查找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
3、着力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的威慑力。责任追究是强化主体责任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也是强化主体责任的薄弱点和难点。要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责任就追究到哪里。问责不是最终目的,只是强化主体责任的必要手段。做到这一点,要及时追究主体责任人在党纪、政纪和组织方面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软任务”变成为“硬指标”,进一步使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形成完整链条。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着力转变思维,探索纪检监察工作规律。围绕廉洁文化“六进”(进矿区、进社区、进区队、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营造风清气正的矿区环境。同时,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通过广播、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影响教育面,把好四关:登记关、承诺关、报告关、执行关,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5、着力体制创新,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党风廉风廉政信息平台,将监督教育新方式、新措施,使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落实“两个责任”,要聚焦纪检监察中心任务,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注重惩防结合,抓好案件查处。坚持围绕生产经营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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