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9-22 5:30:1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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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相关煤炭设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以下简称《省政府80号文》)精神,切实推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强化宣传教育 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矿安监局将分片区组织宣讲会宣讲《省政府80号文》精神,并编印《〈省政府80号文〉宣传手册》发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各地、各煤矿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短信、传单、标语、横幅、板报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省政府80号文》社会知晓度。煤矿企业必须将《省政府80号文》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会、实际操作培训、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将《省政府80号文》传达到煤矿管理层和一线班组职工,做到人人知晓、条条遵守。 二、严格贯彻执行 各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监分局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制定相关落实措施,严格检查,确保《省政府80号文》执行到位。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对照《省政府80号文》,逐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明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有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对照检查情况必须建档备查。 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建设。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省政府80号文》纳入正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中,将煤矿贯彻执行《省政府80号文》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省政府80号文》的,必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含国有重点煤矿)。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号).DOC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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