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方强:安全“规则意识”“以罚代管”的做法有待商榷 | |||
| 煤炭资讯网 | 2015-9-22 12:15:2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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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到基层实地走访调研,基层队纷纷反映安全管理太严,处罚过高,在强化职工安全“规则意识”上除了“罚”还是”罚” ,某些时候开据的罚单甚至存在无根无据,为了“管”安全其实就是以“罚”的方式来体现。笔者认为,“罚款只是强化安全管理的一种形式,但绝对不是真正管理好安全的唯一举措,这种“以罚代管”的安全
理念和管理方式让职工无法顺从和适应,反而可能会增加负面影响,导致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譬如,基层队某员工反映说:“前不久,某管理人员在巡查安全时,发现我驾驶的电机车运行速度过快,当场对我开据了罚单。记得,我当时驾车正好在运输大巷中行驶,前方路线平直、视野开阔,我认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提高了运行速度,难道这种操作方式也违反了安全‘规则意识’?”而那位管理人员却解释说,“要让职工养成安全‘规则意识’,就不能脱离了制度规定的本身,必须严格管理,盲目开飞车很容易诱发安全事故,所以必须要对这种违反“规则意识”的行为进行处罚!”调研中,还有一位员工反映,“管理人员每次在开罚单时,没有规定的上限或下限,全凭自己意愿来决定,这种管理方式很难让人服众”。笔者认为,安全处罚的本身其实是让职工树立起安全“规则意识”,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处罚过重,处罚方式不公平,“以罚代管”的做法就值得商榷。培养职工安全“规则意识”,不能单靠简单的罚款就能促成,而需要一个漫长的教育纠正过程。
在严峻形势下,不难说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任何时候职工都不得逾越安全红线,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不但会使企业遭受重创,企业生存也可能会受到极大的冲击和影响。因此,企业要保生存,首要的前提就是抓好安全,必须严格管理手段和方式,让职工养成安全“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自身及全员安全。不过,在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上需要慎重考虑和权衡,加重处罚并不是管理好安全的百病良药,管理好安全也绝不是凭简单罚款就能解决,强化职工安全“规则意识”也不能仅仅采用“以罚代管”的方式和做法。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罚款这种手段往往只是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最后适得其反。
笔者认为,培养职工的安全“规则意识”,应当以教育培训为主,通过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培养职工自觉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理念。安全管理一定要遵循人性化原则,始终做到平等对待和尊重职工,面对职工的违规行为,要多一份忍耐和引导,多一些解释和说明,多一些教育和培训,不要急于求成,仅仅就以“罚款粗暴”的手段来替代“严格管理”的做法,强制让职工养成安全“规则意识”,这种做法还有待于认真商榷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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