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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推出民警原创设计的“朝阳群众”和“西城大妈”卡通形象,并制作卡通形象文化衫,与反恐宣传品一起赠送给积极参加活动的热心网友。在西城区,群防群治力量超七成为社区大妈,仅2015年,“西城大妈”就发现72条涉恐信息。(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年9月5日)
“朝阳群众”与“西城大妈”实际上都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犯罪的志愿者。那么,反腐领域有没有“朝阳群众”?反腐如何依靠群众取得更大成效?
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分析,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传递出了十分鲜明的信号。一是充分肯定了群众参与反腐的作用。文章指出,在反腐领域,也有“朝阳群众”发挥着重要作用。不断上升的群众举报案件反映了这一点。人民群众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也是反腐败的生力军。
二是深刻剖析了当前群众参与反腐的诸多障碍。比如宣传教育不到位等原因,一些群众对腐败现象认识、判断不清;比如有的地方和行业腐败分子猖狂与威胁,影响了举报的积极性,即使有也是越级举报;比如有的举报人信息被泄、遭打击报复的案例时有发生,让群众不敢举报,或者多采用匿名举报。另外,社会还未形成强大的监督氛围,自发主动举报少。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对于身边的腐败虽然深恶痛绝,但是投诉举报往往是在自身利益受损时的被动行为。
三是提出要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文章指出,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网络举报比重越来越高。去年12月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线索举报平台。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在客户端推出“反‘四风’一键通”,不断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近期,中纪委各种动作频频。引人注目的有最近一周内的密集人事调整,中纪委宣传部、中纪委组织部,新任负责人先后到位。黄河水利委员会原主任陈小江,出任中纪委宣传部部长;曾任中纪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的周亮,晋升为中纪委组织部部长。另外地方纪委负责人的频频换将,一批还是由中纪委空降的。
这些都显示出了中纪委关于未来反腐的精心布局。而此番中纪委刊文大谈特谈“群众监督”,大谈欢迎“朝阳群众”,说明了反腐“上下齐动”的极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打虎拍蝇”力度不断加大,大大提振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信心和热情。但要看到,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腐败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甚至还很严重。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群众的反腐败积极性还没有真正调动起来或者面临障碍。
如何让反腐领域的“朝阳群众”被完全调动起来,真正有在治安领域令部分违法明星、名人闻风丧胆的效应,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在当前腐败、“四风”现象不断变换花样的形式下,以及一些腐败分子拼命阻挠、对抗、反扑的现实下,加之一些地方反腐“纹丝不动”的现状,反腐必须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否则不仅会动摇群众对反腐的信心,还会影响反腐的效果与进程。
所以,认真分析反腐领域也需要“朝阳群众”来看,意味着下一步的反腐将会聚焦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来要特别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现象的打击和治理。应该来说,群众对于身边的腐败最为深恶痛绝,最为直接感受,相反可能对于“老虎”这个级别的还相对陌生一些,因此对于“拍苍蝇”更为有效,而“拍苍蝇”力度越大,恰恰是“打老虎”的重要基础,从而铲除“老虎”生长的空间。
最近以来,人们对于当前反腐的判断依然是,“上面九级风浪,地方纹丝不动”。尽管有的地方也在不断地公布反腐反四风的典型案例,但在不少人看来,仍然有些“凑合”“凑数”的意味,没有真正深入到腐败的巢穴。
二是意味着法治化、规范化、正常化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的进一步建立,让监督成为一种常态、一种阳光,依法反腐不断加速。当前,监督举报还缺乏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主要还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监督举报是与人过不去、得罪人,往往使得举报者不受欢迎,成为一种异类。所以有的人举报,除非是个人的利益受损。一般很少为了他人的利益、公共利益而去举报的。一度盛行的“小偷反腐”、“情妇反腐”,客观上起到了反腐的作用,实质上却让监督变得十分尴尬。
显然,这需要一种机制的保障,还需要文化的重塑,要让监督成为一种常态的形式,使官员都能正常化的接受监督。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同时,“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换来的是群众信任;“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换来的是群众放心。
要让监督者正常化、阳光化,必须依赖于上述两点:一要依法反腐,切实解决选择性反腐问题,这是信任问题;二要保护举报者,还要弘扬监督文化和精神,这是放心问题,还是自豪问题。另外还会畅通各种渠道与平台,让群众监督腐败更加容易、便捷。
92岁的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因为白恩培的落马,受到不少关注。就连中纪委的工作人员都将他的行为总结为三个“最”:年龄最大、职务最高、反映问题不为自己而是最为群众着想。
如果这样的举报人能够多起来,尤其是第三个“最”,不仅意味着监督体系的真正形成,而且反腐必然会取得完全的胜利。
三是有可能培育出一大批高效、公正、公心的群众监督员队伍。在这个方面,我党有传统。1989年,监察部就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之后,特邀监察员工作在全国逐步推开。开展20年来,队伍不断壮大,工作领域逐步拓宽。如何进一步发挥这支队伍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借鉴“朝阳群众”的经验,真正建立起一支反腐的“群众监督队伍”,也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从而使得群众反腐也逐步走向“专业化”、“职业化”、“法治化”。而且,对于这样一支队伍,要大张旗鼓的宣传、表扬,要让监督在阳光下进行,让监督成为一种人人崇尚的文化。
事实上,只有让群众监督成为一种常态,恰恰是推进治本反腐的重要一环。因为监督必然要推进公开,公开就意味着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官员权力公示制度等的建立;因为监督必然是一种约束,只有习惯了约束,权力才会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而这些,显然离不开群众监督的力量,而这样的力量也同样是要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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