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31日宣布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并公布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基准和具体内容。完善后的机制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2014年平均电煤价格为基准煤价,原则上以与2014年电煤价格对应的上网电价为基准电价。今后,每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电煤价格和上网电价分别与基准煤价、基准电价相比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