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徐矿集团垞城煤业葫芦堂矿安全培训工作抓得实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10 11:04:40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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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江苏徐矿集团垞城煤业分公司葫芦堂矿在对职工安全培训的过程中,注重结合实际,增强职工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安,依法生产”、“令行禁止,遵纪守法”的自觉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作业技能,使培训工作收到较好的效果。
该矿为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认真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遵循“四统一”原则,针对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强化计划性培训,确保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持证工作的到位。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格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作业培训,经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在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中,该矿特别注重提高职工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还必须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以及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培养矿工养成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与权利的良好素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掌握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与维护,以及入井需知、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牢记瓦斯、一氧化碳等要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培训中,该矿对新入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均达72小时,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该矿还常年坚持对职工进行每年不少于20学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使职工安全作业意识不断增强,安全作业技能不断提高,从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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