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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淮南、淮北、皖南监察分局,淮北、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公司: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2010年以来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决定废止以下文件:
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皖煤安监人〔2012〕110号)。
二、《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皖煤安监人〔2013〕26号)。
三、《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矿防治水行政处罚执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皖煤安监监一函〔2013〕126号)。
以上3件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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