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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华:适时降低社保费率是多赢之举

煤炭资讯网 2016-1-16 20:38:16    一事一议

  “人力成本已经取代融资成本成为企业最大的压力来源。”不久前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发布《2015年中国企业家发展信心指数》报告指出,近八成企业家认为“五险一金”的支出负担过重且税负过高。而2015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提出了降低社会保险费以减轻企业负担的思路。(1月15日《经济参考报》)。

  按照现行五险一金的征收标准,企业和职工所承担的比例占到工资总额的35%,而用工单位所承担的又是这一比例中的“绝对大头”。其实,养老金征收比例过高给企业带来用工成本增加,除了企业要求降低养老金征收比例之外,企业员工为享受眼前实惠少掏腰包,往往也愿意降低征收比例。实际上养老金征收比例过高,还不只是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和导致职工工资上涨的空间受限,更直接导致企业和职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信心不足,尽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金是所有用人单位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但事实上不少民营企业并不能完全做到,特别是缺乏规范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他们不但在工资总额和员工数量上“打埋伏”,能少则少。这从国家公开的参保人数和每年年终大量“退保”的现象中就能得到验证。而建筑行业所使用的大量农民工当中,除了部分购买商业工伤保险之外,有幸参加五金一险的员工比例则更是微乎其微。 

    即便是保持现有的养老金征收比例或是提高,再或是配套采用延迟退休的方式来平衡,都注定难以实现养老金总量的收支平衡,出现“亏空”也是必然。其一,我国实施养老金政策始于上世纪80年代,在这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虽然没有缴纳养老金,但按规定都被视为“缴费工龄”,而这些绝大多数属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从上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陆续退休,而他们领取的养老金也全部从征收的养老基金中支出。再后来很多被“视同缴费期”的员工也纷纷到龄退休,他们的养老金同样也是这一支出渠道。双重支出均来自于在职员工和企业缴纳的养老金,出现亏空实属必然。

  其次,尽管从上世纪80年代养老金制度就在全国全面启动,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也迅猛增加,但这一“红利”很快便被“老龄化”所消磨,并且随着老龄化加剧和社会的发展,即使再提高养老金征收比例,也很难维持收支的平衡与可持续。另外,尽管现在员工参保的比例“很高”,但与快速增进的老龄化和“独生之女”人口结构带来的弊端相比,仅靠这种“存储式自收自支”来实现养老金收支平衡或“老有所养”注定很不现实。

  显然,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意味着政府就无需承担养老的“主体责任”,而在领取养老金数额的计算程序中有“社会统筹”这一项,事实上这项资金的来源正是政府财政。我们都知道,退休养老金已经连续10多年连续增长,其增长的部分,也是由政府财政负担,政府既是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稳步增长的坚强保障,更对养老基金的不足甚至“亏空”有“兜底”的义务和责任。尽管降低养老金征收比例可能会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但出于“放水养鱼”增强企业活力和吸引扩大参保面、保持养老基金可持续增长的诸多因素考虑,适当降低养老金增收比例以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未必不是一项可行之举。

  尤其应当注意到,现实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对于员工的参保还有扩大空间,降低征收比例提升中小型民营企业和员工的参保信心与积极性,同样可以“弥补”降低征收比例所减少的征收。而且从现实角度分析,如今市场经济形势和员工的从业状况,早非上世纪80年代之前所能比,即不存在“视同缴费期”,实施“全国统筹”的条件也已成熟,尤其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和人口结构的逐步改善,老龄化的“冬天”也不可能持续太长。从各个角度来看,适当降低养老金征收比例对经济的健康发展都会带来诸多利好,而养老金无论国家保障还是个人和企业缴纳,归根结底都需要经济发展为支撑,没有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其他一切也都“免谈”。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编 辑: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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