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煤集团湘永公司四类人员实行转岗分流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27 11:29:07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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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湘煤集团湘永矿业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员工转岗分流安置方案》,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实行转岗分流。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下行,煤炭行业的形势日益严峻,煤炭价格一降再降,企业亏损严重,资金极度匮乏,企业已到了生死存亡关头。为此,湘永公司为有效应对严峻经济形势,缓解企业经营危机,精简优化员工队伍,围绕“生存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工作主线,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从2014年至今,分流了900余人,由当初2180人精减到现在的1247人,人员精简了42.8%。
在实施人员精简过程中,下列四类人员成为精简对象,一是公司实行三项制度改革,无岗位被精简下来的员工;三是公司因各项考核不称职或实行末位淘汰后下岗的员工;三是因伤、因病长期休治在1年以上不能恢复工作的人员;四是自愿转岗分流人员。
而对于下列四类人员不纳入转岗分流范围,一律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即本人未上岗而发了工资(吃空饷)人员;本人未上岗请人顶岗人员;判刑入狱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
在安置转岗分流人员上,该公司实行四种安置渠道,一是达到退休、病退年龄的办理退休、病退手续;二是中级职员年满53周岁及以上的,经本人自愿,书面申请,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每月只发生活费;三是本人自愿,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选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四是本人自愿,选择自谋职业。
选择享受失业保险或选择自谋职业的员工,公司不再发任何待遇,但保留养老关系,公司部分养老金仍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由各自负责。此措施解决了一部分员工的后顾之忧,认识到企业已处于生死存亡关头,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与其在公司拿着很低的工资,还不如外出打工,创出一片新天地。据了解,在分流人员当中,有300多名员工选择了自谋职业,有280余名员工选择了失业保险,整个转岗分流工作平稳有序,维护了矿区稳定,又使企业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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