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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客 :“偷一罚百”本身没有法律依据

煤炭资讯网 2016-1-3 14:34:52    一事一议
       一块巧克力便让一位未成年少女的自尊心切底崩溃,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
有人说,她既能为了尊严不顾生命勇敢跳下去,难道就没有勇气知错就改,重新做人吗?是的,如果生命可以重来,这出悲剧可以重演,再给她一次机会,只要人性化去处理与看待问题,相信结局会截然不同。我敢肯定,而且完全可以拯救一条小生命,根本不至于发生群发事件,官方与商场狼狈不堪地步。
       我也曾说过:一个国家的一座城市,孩子与老人弄到介乎犯罪地步,政府乃至整个社会都有不可推卸责任,而且是很大责任。但我不是纵容偷窃或犯罪行为,只是以事论事。
       例如,她才十三岁(抛开家庭背景),正是天真无邪,天性好玩嘴馋年纪,但又不知道轻重,根本没有清晰的法律常识和自控能力的时候,基于她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岁),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父母就是监护人。退一万步,即使她干了违法事情,都有监护人出面调解,承受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所有损失,或者通过教育为主来疏导。但商场老板在家人到来后没有权利扣留她不让上学,更不能靠恐吓形式以达到其惩罚目的。假如人性化的老板,就不会为了一个不懂事的未成年小孩去苦苦纠缠,乃至发生跳楼一幕。要么干脆报警,由专业的警察酌情处理,而不是无休止地将事态恶化。
       理论上,一个商场是没有执法权的,更不存在立法权,什么“偷一罚百”本身也是没法律约束,本身是国家没允许的私设条例,同样有违法嫌疑。而根据消法相关规定,商家的店堂告示“偷一罚十”内容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依法无效。更何况是没依法律途径扣押一位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言下之意,商场有理变无理,踩了法律红线。
       记得了,任何商场或公共场所挂的“偷一罚百”都是不公平与不存在法律依据的,但很多中国没意识到这问题,大多都是法盲。

来源:华声论坛      编 辑: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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