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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至6日,渝东分局蒋礼福副局长带领监察三室2名执法人员,对城口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元旦期间煤矿停工复产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对2016年以及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城口县安监局(煤管局)有关领导首先汇报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开展情况,以及元旦期间煤矿停工复产情况。根据该县煤矿生产实际情况,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宏扬煤矿,通过座谈了解,井下实地检查,地面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发现该矿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领导带班下井、井下现场管理、职业病防治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该矿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
座谈会上,蒋礼福副局长结合城口县2015年煤矿安全工作开展,2016年煤矿安全工作部署以及元旦期间煤矿停产复产等情况,对城口县安监局(煤管局)及煤矿企业提出以下4点意见。一是县安监局(煤管局)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的艰巨性,2015年城口县煤矿安全工作负重前行,安全压力严峻,新的一年的必须起好步,开好局,多措并举,严防死守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二是针对节假日停产复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煤矿企业复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过煤矿企业自查自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对其余3个已经复产的矿井,必须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不安全条件的,立即停止生产,严格复产条件,并按相关程序逐步恢复生产。三是必须加强煤矿现场安全管理。作为煤矿企业,一定要把工作重点落实到井下一线,确保矿级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到实处。矿方制定的作业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结合实际,指导井下现场施工。四是必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层层落实,虽然这些年煤矿企业制度建设有进步,但需进一步完善,确保制度行之有效。同时要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各种台账可查;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确保井下各项设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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