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俊生:公积金贷款难需要政策创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6/10/15 12:33:50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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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位名叫杨力的职工,看中方庄附近一套80平方米的二手房。但是,在签下合同之前,他一直在为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忙碌。然而,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在420万元的总价面前,他至多只能申请到1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而按最新公布的调控政策,他要买下这套房子,还需准备300万元首付。他一下子凑不出这么一笔资金,最终只能放弃了购买。对此,杨力表示很疑惑,自己按时足额缴纳着公积金,但到了要使用时却难以满足要求。 类似杨力的这种疑问,近年来我们已经听到很多,有的甚至认为,公积金在买房中只是“鸡肋”,起不了多大作用,而公积金制度既然无助于职工买房,则完全可以取消。其实,出现这种疑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目前我国推行的公积金制度产生了误解。 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分配制度改革以后,为配合住房市场化的推进而推出的一项购房者互助制度,它通过集合职工缴存的小额资金,建立起类似“住房银行”的机构,为需要购房的职工提供资金帮助。当然,公积金制度与民间自发形成的集资性互助基金有很大的不同,它作为一项制度依赖国家权力推行,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并且由国家设立的机构代为保管和行使发放职能,这种制度设计保证了公积金的归集和正常运转。但是,公积金与任何集资性互助基金一样,它的作用发挥依据的是出资者人数远远大于使用者的原理,如果在一定的时间框度内出现大量资金使用者,公积金就很可能出现捉襟见肘的困境,难以正常运转下去。 近年来,在房价出现快速上涨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运转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它对购房者所具有的资金帮助作用也在不断弱化。这种考验除了因房价上涨而使房屋总价膨胀,公积金能够提供的资金占总价比例越来越低之外,更重要的是,房价的疯狂上涨使市场出现了恐慌气氛,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购房,使公积金出资者与使用者的均衡关系被打破,公积金面临“揭不开锅”的困境。最近几年,一些地方频频传出公积金亏空的消息,究其原因,除了这些地方在公积金归集上出现了困难,使归集额度有所减少以外,更重要的是购房人群的增加使公积金的支出快速提高,终于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需求难以满足,便是难以避免的事了。 由此可见,公积金贷款难,关键在于这项20多年前设计的制度与今天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了很大的矛盾,导致它的作用式微。在目前经济增速减退、为企业减负呼声日高的背景下,要求加大公积金缴存水平已经无可能性。面对这情况,公积金制度就应该考虑进行制度创新,可行的办法是通过政府资助和经济杠杆来合理分配公积金的支出。人们在购房时之所以更热衷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都要用足额度,原因在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远低于商业银行贷款。既然如此,就可以考虑动用利率杠杆来合理调节公积金支出。 尽管目前很多地区推出了限购政策,但对职工购买首套房仍是支持态度,因此应该优先满足这部分人的需求,在公积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可以让他们申请规定额度的商业银行贷款,银行向他们收取与公积金贷款一样的利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给银行;但对于购买二套房的群体,即使公积金能够支付,也可考虑收取与商业银行贷款一样的利息,以此将二套房购买者分流到商业银行贷款队伍,减轻这部分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压力。通过这种有保有压的措施,就可以让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也不致让公积金产生沉重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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